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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富豪周小弟一审获刑14年
来源: 李东华新闻晨报刊 时间:2009-11-05 12:22:33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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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认定故意伤害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两项罪名,并处罚金3亿元

  □案发两年后,浦东富豪周小弟涉嫌雇凶伤人案昨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昨日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昔日地产富豪周小弟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周小弟犯故意伤害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亿元。

  其余8名被告人因犯故意伤害罪,以及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至有期徒刑2年不等。

  庭审时否认直接授意报复

  2008年12月公开庭审时,记者发现,2007年11月6日案件中的雇佣伤人有着多层关系,而周小弟及其"懿德公司"总经理徐建刚位于雇凶伤人的最高层。公诉机关认为,正是他们在交谈中向司机李广奎提及谁那么难缠,并要教训教训这个人,才导致案件发生。

  但庭审中,除了参与制造伤害的曾大宇、贺恒心、涂洪见、刘小军、王维洪、姚伟、李广奎等7人对故意伤害罪的指控表示认可外,关键人物周小弟、徐建刚却否认直接授意实施报复。周小弟认为,虽然自己与徐建刚在商讨工地开工的纠纷时说过气话,但并不是安排驾驶员去具体操办。而徐建刚则提出,自己从未安排周小弟的驾驶员去干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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